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共青团积极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 现将《湖北省高校共青团积极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尽快制定本地、本高校共青团积极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 |
附件:湖北省高校共青团积极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attached/file/20150514/20150514165327_4504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