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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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科技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大学生技术创新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05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青桐计划”落实鼓励大学生到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的三年实施方案》(洪政[2014]11号),为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创业,支持大学生创业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现就开展2015年度大学生技术创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大学生技术创新项目是指大学生创业企业正在实施的科技创新项目。

    一、申报条件

    (一)大学生创业企业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洪山辖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特区内办公(不含远程孵化),工商、税务注册在洪山区;

    2、创业大学生属于在校大学生或毕业8年内的大学生(含大专、本科、研究生)且年龄不超过38(1977年1月1以后出生)

    3、实际运营时间在6个月以上(含6个月);  

    4、企业管理团队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开拓能力;

    5、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人才队伍等必要条件。

    (二)大学生技术创新项目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一定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有创新或产品盈利模式有创新)的科技创新创业项目;

    2、具有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

    3、正在实施且有一定工作基础;

    4、市场前景较好;                            

    5、知识产权明晰,无权属纠纷。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填写《洪山区大学生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书》,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二)所在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园区管理机构或大学生创业特区审查并推荐;

    (三)申报者直接或由推荐单位汇总后集中报区科技局技术市场办,电话:87374390  87374371

    三、申报材料

    (一)《洪山区大学生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式7份。

    (二)附件材料:

    请将全部附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份。

    1、申报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在校证明复印件;

    2、创办企业的入孵协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股本结构证明材料;

    3、如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银行贷款、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营业收入等证明材料,请一并提供;

    4、《洪山区大学生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书》中涉及到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有关事宜:

    1、申报时间:2015820日—2015925日下午5时止。

    2、请在截止时间前将申报表及附件一式5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区科技局技术市场办(洪山区书城路48号九重大厦12楼技术市场办)

    3、联系人及电话:

        027-87374371 
    120365294@qq.com

     刘瑞雪  027-87374390

     

     

                         2015年818


     洪山区2015年度大学生技术创新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