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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选聘和申报2016年湖北省兼职产业教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02点击数:

    关于选聘和申报2016年湖北省兼职产业教授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
    年“湖北产业教授”评选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函〔2016〕6号文件精神,湖北省教育厅牵头负责从省内企业选聘20名科技型企业家,到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
    予权的普通本科高校,担任湖北产业教授,推动企业与高校共建各类研发载体、开展科技项目合作、联合培养研究生、本科生。产业教授实行聘任制,按需设岗、公
    开选聘、择优聘任、合同管理,聘期三年。具体实施办法见附件1。


    职产业教授的选聘工作能够推动我校与企业共建各类研发载体、开展科技项目合作和联合培养研究生、本科生。各相关单位要抓住机会,充分利用该平台推进产学研
    用合作,积极探索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人才和科技攻关的新机制。为了做好我校兼职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产业教授岗位设置 


        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实际需要,设置兼职产业教授岗位,教育厅批准我校3个申报指标。 

    二、产业教授的选聘条件 
        上报教育厅审批聘用的兼职产业教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我校自主聘用的兼职产业教授条件可适当放宽,按照《华中师范大学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行字(2013)117号)选聘。 
       担任湖北产业教授的科技型企业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富于合作精神。 
        3.中央“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湖北省“百人计划”、武汉市“黄鹤英才计划”、东湖高新区“3551”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项目人选。 
        4.企业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并具有一定的销售规模和效益,主持或参与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企业负责人。

     
    三、产业教授的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上报教育厅审批聘用的兼职产业教授按下列程序和时间安排进行,我校自主选聘的兼职产业教授常年受理。 
        1.各单位于2016年9月20日前研究设置兼职产业教授岗位(参见附件2《2016年华中师范大学兼职产业教授岗位设置表》),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岗位信息招聘兼职产业教授,同时报送人事处备案。 
        2.各单位受理应聘申请,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 
        3.申请人填写《2016年湖北省兼职产业教授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09113186@qq.com),并附上相应的支撑证明材料,连同各单位的拟聘用合同,于2016年9月26日前报送至人事处。 
        4.人事处审核报送学校审批后,择优推荐3人于9月28日前将其申报材料报送教育厅审批。 
        5.人事处通知相关单位与审批的申请人员签订聘任合同,颁发聘书,统一纳入我校兼职教师队伍予以管理。 

    四、产业教授的职责 

        1.推动所在企业与高校共建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技术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2.推动所在企业与高校联合开展科研项目研究。所在企业可专门设立科研项目,委托或协同高校进行科技攻关;推动所在企业与高校联合申报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 

        3.推动所在企业承担高校科研成果中试放大和产业化基地建设,积极转化高科技创新成果。 
        4.参与高校学科团队建设,对提升学科水平和支撑、引领产业发展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构想。 
        5.参与指导研究生,为高校举办专题讲座;推动所在企业成为教学和实习基地,创造条件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五、产业教授的管理 

        1.产业教授受聘后采用合同管理,具体管理办法参见《华中师范大学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行字(2013)117号)。 
        2.湖北产业教授实行聘期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估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具体考核工作由聘任单位负责。各单位每年考核工作结束后30日内将其实际在岗履职情况和考核结果报送人事处,由人事处向省教育厅报告备案。 

    六、相关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岗位设置、招聘推荐及组织申报工作。 
          2.本次上报教育厅审批聘用的兼职产业教授申报工作时间紧,请各单位按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材料。 
          3.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联系人:程敏     联系电话:1165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湖北产业教授”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2016年华中师范大学兼职产业教授岗位设置表》.doc

    附件3:《2016年湖北省兼职产业教授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