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建设计划”的通知》(鄂教学[2010]7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评选细则(试行)>的通知》(鄂教学[2011]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建设的通知》(鄂教学[2013]1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二批“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评选10个“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积极申报。大学生创业基地是高校整合各方资源,开展创业教育、创业实践、创业服务,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的重要平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工作,要认真总结本校近年来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情况,特别是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情况,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2、以评促建,推进工作。开展“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评选活动,旨在以创业基地建设为载体,带动和推进全省高校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各高校要对照《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评选细则(试行)》要求和现有自身条件决定是否申报。无论今年是否申报,各高校都要进一步认真学习、深入贯彻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和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建设,大力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
3、明确程序、认真准备。“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选,评选工作按照学校申报、实地考察、集中答辩、综合评定、社会公示、教育厅审定的程序开展。各申报高校要明确评选程序及环节要求,指定专门机构、工作人员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
4、对照《细则》,报送材料。申报材料是评选工作的初始依据,申报高校要按照《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评选细则(试行)》要求,详实、全面地反映学校创业基地建设及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情况。申报材料包括《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申报表》(见附件)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发至邮箱),请于2013年6月1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静。电话:027-87328105、87328045,传真:027-87328013,邮箱:908819924(at)qq.com。
附件: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申报表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