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就最近创业学院发生的一些情况反映,现对各创业团队进行温馨提示:
1、在急需业务拓展的时候,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人的业务需求,更不要向对方轻易打款,即使是真的业务需求也需要对方提供相关合同或协议,打款必须要收据。
2、已入驻的各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以华中师范大学某机构的名义进行招生或者其他业务的欺骗/欺诈行为。
3、暑期即将来临,创业学院要求各创业团队三分之二的假期时间都要在创业学院正常办公。
4、在2017年7月份之前,各团队代账业务全部转交创业学院进行管理,请各团队做好交接。
华中师范大学中科创业学院
2017年6月5日